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天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杨维俊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而行政复议就是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渠道。为此,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把行政复议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来抓,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取得成效。
一、准确把握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行政复议是把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的重要制度,是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法定渠道。近年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行政复议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一是依法、公正、及时地办理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2000年以来,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195件,其中,维持88件,撤销54件,作其他处理53件。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三是纠正了一批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高了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是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宣传了有关法律法规,增强了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的工作和全国一样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为:一些县区政府和部门的领导对行政复议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善于运用行政复议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仍陷于应付信访、忙于应付行政诉讼的被动局面;有案不受和受案后不依法处理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不高;行政复议机构薄弱,人员少、经费缺、条件差等。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2006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2006年12月,国务院专门召开了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今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8月,国务院法制办又召开了全国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会议。这些政策和法规的出台,使行政复议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为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因此,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首要的是要正确把握形势,充分认识当前加强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近几年,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愿望日益强烈,行政争议明显增多。能否依法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已成为事关和谐稳定的社会焦点。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善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引导群众以合法的、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民、高效、不收费的优势,将大部分行政纠纷解决在行政机关内部,避免因矛盾久拖不决而激化或者扩散,减少群众上访,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天水具有特殊的现实意义。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市、县区政府工作直接面对人民群众,政府行为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有不同意见,依法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这是群众的基本权利。通过行政复议,直接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协调各方意见,有利于妥善解决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行政争议问题,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
(三)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行政复议,可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使“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依法行政要求落到实处,有效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行政复议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实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力争把大部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系统内部。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必须忠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行政争议。这就要求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周到、严谨、专业的态度对待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好每一起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二)必须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要把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要针对这方面的突出问题,疏通进口,敞开大门,积极主动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解决行政复议“告状难”的问题。凡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受理,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把合法的复议申请挡在大门之外。要加大对行政复议权利告知、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的监督力度,对无正当理由不告知行政复议申请权利的,要按照违反法定程序予以处理;对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上级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定期通报,督促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必须提高行政复议的办案质量,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办案质量直接关系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提高行政复议的办案质量,始终做到依法审查、公正裁决,绝不搞官官相护,姑息迁就。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要坚决撤销,该变更的要坚决变更,该确认违法的要坚决确认违法,该赔偿的要坚决赔偿。要把是否依法有效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矛盾,作为衡量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的重要尺度。要通过依法办案、以法明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必须创新行政复议方式方法,提高解决行政争议的效率。解决行政争议的效率是行政复议的生命力所在。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高效解决问题的优势。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可以书面审理为主;对事实不清、争议较大的案件,要认真核实,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对案情复杂、社会关注的重要案件,还要采取当面审理、公开听证等方式;要弘扬“和为贵”的传统文化,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
(五)必须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水平。提高行政复议能力。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尽快改变目前基层行政复议能力偏低的状况。要重点解决行政复议人员短缺、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不断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专业化水平。要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养的干部充实到行政复议岗位,保证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人承办。要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培训,逐步推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依法保障行政复议的正常办案经费,落实必要的办案条件。
(六)必须加强行政复议宣传,营造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社会氛围。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将《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通过电视、报纸、电台、政府信息网以及工作简报等形式向全社会宣传行政复议知识。通过宣传,使人民群众知晓并熟练运用行政复议这一法定渠道,引导人民群众理性合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三、切实加强领导,层层抓好落实
市、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要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履行法定职责。一是要把行政复议工作摆在政府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积极推进。二是要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责任制,把行政复议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对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并把监督检查与评议考核结合起来。三是市、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行政复议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积极支持和督促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经常听取有关工作汇报,认真负责地签署有关法律文书,研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是要加大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指导。监督的重点要放在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增强行政复议能力和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绩效等方面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