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构建和谐平安新天水
———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全市政法工作综述
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我市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繁荣,民族团结,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继连续10次被甘肃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良好地区后,2005年5月,我市被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2001 —2004年)”荣誉称号,并因1993年以来连续12年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地市”荣誉称号,又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综治最高奖———长安杯。
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方领导齐抓共管平安建设工作的新格局。2004年,市综治部门借鉴上海和“枫桥”经验,在全省率先提出了平安建设的设想,并在秦州区,麦积区及张家川县进行“平安天水”建设的试点,2005年初,市综治委出台《实施“平安天水”工程,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工作方案,启动了“平安天水”建设工程,提出了创造“居住在天水,发展在天水,平安在天水”的良好环境战略。随后市委、市政府将“平安天水”建设工程纳入了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各级层层签订了“平安天水”建设目标责任书,靠实了责任,落实了措施,从组织上、领导上确保了“平安天水”建设的顺利开展。
全市继续推行“打、防、控、疏、强、责”六大治安防控体系,全面实施了社会控制、单位内保、道路畅通、旅游景点安全保卫和城区“四个一”五大治安防控工程,农村矛盾纠纷“四道防线”全面延伸,以创建“平安县区”、“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村、社区”、“平安行业”、“平安家庭”为载体的平安建设创建活动不断深入。2005年多发性侵财案件较上年下降17.8%,盗窃案件较上年下降28.5 %。2005年以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实现了全年无命案的目标,被甘肃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授予“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区”称号;全市46个乡镇、单位达到市级“平安天水”创建标准,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秦州区、麦积区、秦安县被授予“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县区”称号,群众的安全感认可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