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 工资就有保障
本报记者 刘东亮 通讯员 杜金鑫 为您报道 进城务工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比比皆是。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天水市今年开始实施“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和“平等协商合同制度”,企业与农民工签订用工劳动合同的同时,工资就已经存在银行了。
成立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
随着企业深化改革,确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已经成为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共识。天水市首先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为基础,健全组织机构,两区五县相继成立了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专门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劳动合同。目前,天水各种类型企业的从业人员有65968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就有60731人,占到了91.5%。
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针对建设领域拖欠工资、部分私企恶意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天水市从今年起在全市范围内普遍推行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要求建设单位以其所承担工程总价的2%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保障金不再退回企业,暂时存在银行,届时直接转为农民工工资,这样就从根本上解决了职工工资讨要难的问题。
另外,天水市还成立了清欠“绿色通道”,设立举报电话,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站式”服务大厅开辟了举报受理窗口,专人负责接待。到目前,已累计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4971.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