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州区外宣办 刘可)社会化发放、差额补贴、阳光操作、动态管理、提标到位、诚信承诺……秦州区用一系列制度和措施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城乡困难群众筑起最后一道安全网。
刘安林家住中城街道伊民巷,今年58岁的他与身患残疾的兄长刘保林相依为命。作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的困难户,刘安林兄弟俩属于一类低保对象,每人每月领取306元的低保金,这600多元钱是他二人的全部收入,也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1998年,刘安林刚开始申领低保时,需要每个季度到街道办事处领取低保金。2001年,低保金改由社区发放,领取方便了,但发放周期依然是一季度一次。现在,秦州区的低保金全部由邮政储蓄银行和农村信用联社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月10日之前,600多元的低保金会准时打到刘安林的低保存折上。刘安林说,现在拿上存折到储蓄所随用随取,方便多了。
除了像刘安林这样的一类低保对象,该区还依据困难程度梳理出了二、三、四类低保对象。二类低保对象包括严重残疾、重大病患、零就业家庭中的在校学生、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等生活特别困难群体。三类对象包括在职低收入、失业和尚未就业而具有再就业条件人员等较困难群体。四类对象包括符合低保条件的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待安置城镇退役士兵等。
按照“差额补贴、动态管理”的原则,一类人员按306元每月的标准享受全额保障金;二类人员在已补差的基础上按保障标准的20%(单亲家庭在校中小学生本人为30%)上浮计算补差额;三类和四类人员实行差额补贴。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则会不定期入户随访对保对象,按照家庭发展状况核查确定低保等次,对于收入超过现行306元每月标准的对象及时清退,对因变化收入低于标准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今年,该区共清理城市保障对象681户、1321人,新增对象1010人。
在方便服务对象,加强动态管理的同时,秦州区还将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作为落实改善民生实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今年初,该区城市低保标准在2012年的基础上提高了15%,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了10%;农村保障标准由年人均1488元提高到1907元,平均补助水平由月人均89元提高到93.3元。全区共提标23328户,其中城市16478户;涉及63468人,其中城市42536人;提标后每月增加资金发放131.2万元。
皂郊镇皂郊村的王秀女今年60多岁,属于村上的留守老人,自身又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生活困难。2011年,老人通过“户报、组排、村评、乡审、区批”的程序,申领到了农村低保。按当时的保障标准,她全家每月可以领到90多元的低保金,这些钱供她买菜买面,贴补家用,但并不足够老人每月吃药的花费。通过这几年的提标,王秀女现在每月可以领到160元的低保金,再加上新农合、退耕还林等惠农资金,已能满足她每月的生活和药品花费。到年底时,女儿会给她寄点钱,她用这些钱买点肉,添几件衣服,还能过个好年。
截止11月,秦州区已累计为刘安林、王秀女这样的困难群众发放低保金1亿5千余万元。这些钱不但保障了他们的基础生存需求,更给予了他们生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