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秦州城区交警大队开展涉摩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区两级政府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规范道路行车秩序,有效预防涉及摩托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和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统一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秦州城区交警大队决定于2011年12月11日至2012年3月31日,在城区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12月11日至20日为活动宣传教育阶段,大队积极拓宽渠道、多措并举,大范围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向市民宣讲摩托车违法行为危害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整治活动的理解和支持,为整治活动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是积极参加全市摩托车专项整治启动仪式。12月13日上午,由天水市人民政府主办,天水交警支队承办,公安、交通、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参与的城市交通秩序、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启动仪式在秦州区龙城广场隆重举行。按照市交警支队要求,大队领导、摩托车中队全体民警和交通协管员、事故股及安全宣传股民警共30余人到市中心广场参加了专项整治启动仪式和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由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史居平主持,市公安局副局长董银喜作了动员讲话,市公安局副局长霍秦生宣读了《全市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郭奇若出席仪式并宣布专项整治行动正式启动。活动期间,大队设置了摩托车专项整治宣传点,向群众散发了摩托车专项整治通告等宣传品,面对面讲解了摩托车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是全面开展重点人群宣传。大队积极进行调查研究,派出警力在辖区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城乡结合部等人口密集和人流量大的重点区域张贴《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散发《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摩托车驾驶人的告知单》;针对城区各小学上放学期间大多家长骑摩托车接送孩子这一现状,大队抽调机关各股室民警,配合路面警力,利用早、中、晚学生上学、放学的时段,在各中小学校园门口附近向家长发放市政府通告、市支队告知单和《致全市中小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公开信》,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就摩托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进行了集中宣传教育,提高了群众法律法规知晓率,增强了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是切实抓好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宣传工作。宣传活动中,大队积极邀请《天水晚报》等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及时报道工作进度,积极营造了大队狠抓整治活动的声势,进一步扩大宣传活动的群众知晓率。同时,大队积极依托网络媒体的优势,利用互联网微博及时发布整治宣传工作动态,得到了网民的积极回应。
在宣传教育阶段,大队共发放张贴《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摩托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16000余份,发给《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摩托车驾驶人的告知单》1万余份,在《天水晚报》、“天水在线”网、秦州区政府网、新浪微博等网络媒体刊发整治宣传工作动态10余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基本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