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9日,清水县委书记刘天波主持召开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110次会议。县委常委马越垠、王新强、张涛、马利民、牛永祯、周济、张炜、李振、秦永斌、卢芳出席会议;县领导周伟东、丁旺喜、杨泉、杨庆森、王怀珍、马小平、李宝玲、成接福,县法、检两长及相关单位和乡镇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县第十五次党代会有关筹备及补选县人大代表事宜,研究讨论了清水县出席市七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会议确定,中国共产党清水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于10月15日至18日召开,会期4天。会议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党代会顺利召开;要求相关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程序,依法选举,认真做好代表补选工作,为县人代会的顺利召开创造良好条件。
会议研究了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筹备工作,同意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召开,会期4天,同意了会议列席人员范围及会议地点和代表住宿安排方面的有关事项。会议研究了政协清水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有关筹备工作,同意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2日召开,同意了政协会议参会范围、会议议程日程及有关建议名单。要求人大办和政协办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两会”顺利召开。
会议听取了关于永清镇、黄门镇增设社区的汇报,同意在县城东部新城区新增三个社区,在黄门镇设立小河社区,并对城区社个社区管辖区域进行调整。会议要求永清镇和黄门镇紧密结合社区工作的实际,不断提升社区功能,积极拓展服务领域,不断加强社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稳步推进网格化管理,促进辖区社会事业良性发展。要求相关单位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使新建社区能够顺利开展管理工作。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第三批拟分类情况的汇报,研究了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