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清水县召开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会议,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各乡镇实施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责任,切实提高城市低保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保障城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推动城市低保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小龙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志伟就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进行了安排,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毕德政主持。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小龙出席会议并做讲话)
马小龙要求,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认识清理和规范城市低保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按照“户报、社区评议、乡镇审核、县上审批”的审批程序,坚持“三调查”、“三公示”、“四清楚”的原则,定期开展清理核查,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标准有高有低,达到差额补助、动态管理的目的。要准确把握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的重点内容,周密组织、分类指导、稳步实施、有序推进,切实加强对清理和规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周密组织、扎实推进,乡镇主要领导要作为整顿清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清理和规范工作负总责,认真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高质量清理、高效益规范,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努力提高城市低保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志伟安排城市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