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开展学校卫生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为贯彻落实全县“十项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要求,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饮食安全,完善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清水县组织相关单位,结合“两基迎国检”,清水县卫生监督所在县教育部门的配合下, 周密部署,全面实施,在开学初对该县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对学校周边食品卫生环境进行监督治理。
近年来,该县开展了以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培训合格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环境卫生、设备设施、原料采购、食物储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留样管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为重点内容的多轮多次专项整治,共出动卫生监督员308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05户,检查中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查处违法行为35起,罚款15户。依法取缔1家卫生设施不合格多的学校食堂。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改进,通过多次监督验收,使卫生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尽快完善整改,使食堂卫生硬件设施达标,食品加工流程趋于合理,督促其建立健全食品原材料的采购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及台账登记,杜绝过期食品及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对1家多次整改仍不合格的食堂依法进行了取缔。开展肠道、呼吸道传染病、学生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及宣传工作,协同教育部门组织学校校医及保健教师开展防病宣传教育课,组织督促学校开展卫生知识宣传,让学生懂得基本的食品卫生知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从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对县城学校食堂19家(含6家乡镇寄宿制学校食堂)进行了检查,卫生监督所对县城内的103家酒店饭馆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现场进行处罚,督促整改,其中停业整顿4户次,责令改进2户次,对卫生状况差的3家学校食堂给予罚款。共查农家乐4户次,对检查出的问题现场出具法律文书,责令改进。
今后,结合两基迎国检工作,我们将同教育部门共同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督促各学校要明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责任,将食品卫生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上至校长下至从业人员在思想上、认识上真正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承包食堂的管理,明确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制。责任意识要进一步提高。明确“承包在外,责任在内”,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狠抓落实,不能让制度成为一纸空文。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尤其是改善民办和农村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卫生条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2.加大食堂的建设和预防性监督力度。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使学校食堂的设施设备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做到学校有专人管理食堂,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操作、消毒、留样等工作,确保采购渠道正规,操作流程规范,强化留样制度。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健全机构,确保一旦出现食品中毒事故,能够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控制事态发展。对承包商,要全面审核其经营管理水平、从业人员的素质及健康状况并择优选定,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监督员要做好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要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督促其及时改进。3. 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加大对师生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从业人员先培训体检合格后上岗,从源头上提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学校通过校园板报、讲座、广播、挂图等多种宣传形式,适时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4.加强学校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和社会的支持,加大投入,改善学校的饮用水设施设备。 5、完善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及消毒管理制度,坚持做好学校常见病的防治。
目前,我县“十项”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