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财政职能 创新管理体制
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清水县财政局局长 张海平
随着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逐年增长,管好用好这部分资金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十分关心、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民生工程。清水县根据县域内中小学校多、分布广、路途远、管理难的实际,采取“源头控制一条线、科学管理一盘棋、政府采购集中办、送货上门学校验、重点监督严把关”等措施,健全了机制,堵塞了漏洞,促进了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科学、合理、有效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为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探索出了一条经费保障、资金管理的新路子。
一、试点工作背景及内容
我县辖6镇12乡,总人口31.53万人,总面积2012平方公里。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共有中小学校325所,其中初中23所,小学302所(含教学点92所),2008年在校学生53380人,其中初中学生19078人,小学学生34302人。“两免一补”政策实施前,因我县属国家级财政特困县,对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实行上限控制,学校小学每生每年160元,初中每生每年230元;城区小学每生每年190元,初中每生每年260元。2005年应收费1020万元,其中应收学杂费314.5万元,实际收缴学杂费268万元,占应收费的85%。“两免一补”政策实施后,2006年至2008年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中公用经费分别到位1097万元 、1162万元、1799万元,三年共计4058万元,年均为1353万元,是改革实施前收费的5倍。寄宿生生活补助三年共落实775.88万元。由于各级财政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的足额到位,确保了困难学生能上学、学校经费有保障,多年来困绕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的资金短缺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但由于管理体制不尽完善、管理机制不够健全、管理手段相对滞后等诸多因素,在义教经费管理上存在着“八多”、“三少”的问题和“五低”的现象,致使“校长很为难,教师有情绪,群众有怨言”。“八多”即管理级次多、管理环节多、管理人员多、滞留延压多、挤占挪用多、胡花滥支多、群众来信多;“三少”即用于正常教学的经费少、保障教学设施购置的经费少、改善办学条件的经费少;“五低”即管理水平低、工作效率低、教学质量低、群众满意率低、资金使用效率低。为了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理顺管理体制,规范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水平,清水县在深入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本县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实际和现状,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了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在试点工作中,我县坚持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资金支配权等“三权不变”的原则,通过总额控制、科学管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逐级把关审核,在坚持学校财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前提下,对学校上报的支出预算通过细化汇总分解,形成保教育教育用品的采购资金预算、保学校正常支出的运转资金预算和促学校面貌改善的维修购置资金预算,达到资金支出用途合理、管理规范的目的。推行了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60%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实行专户管理,专项用于教育教学用品及设备购置,县财政统一报账,中央义教特设专户直接支付;其余40%实行乡镇财政所专账管理,专项用于学校正常运转,乡财政所报账支付;对各学校教育教学用品集中采购节约的及正常运转结余的资金,允许用于本学校一般性维修和购置。校舍维修资金由学校学区申报、县教育局复核、财政部门审查等三级审核的办法,规范报账管理,达到严管、规范、增效、保障的目的。
主要做法
(一) 源头控制一条线。按照各级各部门的职能范围和工作责任,以落实校长负责制为核心,坚持“各负其责、各尽所能、各把一关”的原则,县上成立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财政局和教育体育局负责资金的分配和管理,监察、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审查资金分配方案。要求各中小学校、学区据实上报在校学生人数,对其上报数由财政、教育主管部门汇总,各监督部门核定确认后,实行张榜公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已核定人数按标准下达资金分配计划,从资金分配环节做到源头控制一条线,杜绝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
(二) 科学管理一盘棋。以各学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资金使用计划为核心,严格预算管理,做到全县资金预算指标下达和学校资金使用计划上报一盘棋。各学校预算指标下达后,按照清水县义务教育经费使用计划申报表的填制要求,对本学校、本学区的资金总额,按照学校所需和县上的控制指标,编制详细的用款计划,通过校长填字、教育主管部门汇总审查、财政部门复核,形成教育教学用品政府统一采购、学校运转资金校长负责、维修改造所需资金逐级审核的共识,做到全县资金支出预算更加精细、用途更加清晰,学校财产物资管理职责更加明确、管理更加规范。
(三) 政府采购集中办。对学校所需用品的采购,坚持以教育主管部门为主,按照“学校申报、逐级汇总、政府统购、合理低价、保证质量”的原则,对学校所需的教育教学用品、办公家具、网络设备、日杂用品等实行统一采购。由县采购办牵头,纪检、监察、审计、质检、工商、公证等成员单位参与,教育主管部门轮流组织10个以上学校负责人为评委成员全程参加招标过程,供货商提供样品,现场唱标,评委会以优质、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标价格及供货商,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数量关、供货关,并按规定要求于每学期开学前半月内召开招标会议,确保学校所需的各种教育教学用具得到有效保障。
(四) 送货上门学校验。对政府采购的教育教学用具及物品,由采购办与供货商签订委托供货协议,督促供货商在开学前及时送货上门,由学校组织教师代表按照中标供应数量、规格型号逐项检查验收,在确认无误后由学校校长、教师代表、物品管理人员分别在入库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财政部门凭此作为报账依据,并将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给供货商。凡供货商因供货不及时、质量不过关,影响教学工作的列入黑名单,取消供货资格。
(五) 重点监督严把关。对各学校教育教学用品集中采购后结余的资金及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后节约的资金,允许用于本学校一般性维修和购置。对学校维修项目支出,实行重点监督管理,凡单个工程维修改造资金总额超过3000元以上的项目,要由学校写专题报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财政复核后批准学校实施,项目竣工后由学校向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财政、教育部门组织相关单位现场查验核定工程量及价款,学校和施工单位共同到县财政申请报账,县财政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三、初步成效
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改革的推行,不仅提高了保障质量,也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清水县共到位义务教育保障公用经费2380万元,实施政府采购总金额1428万元,占资金总额的60%,与市场价相比平均节约率达12%,节约资金172万元。这项民生工程已取得初步成效,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同和好评。
一是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我县在实施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管理改革中,通过明确职责、靠实责任、严格管理,确保教学用品用具数量质量,保证各学校正常运转所需资金的同时,通过政府采购环节,有效节约资金;通过学校精打细算,每年挤出100万元左右的资金用于校园面貌的改善和网络设备的更新;通过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减少管理级次和资金中转环节,杜绝了截留、挤占、挪用及胡花滥支现象的发生,使每一分钱都用在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上,从而极大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达到管理出实绩的最佳成效。
二是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通过实施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有效措施,县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减少了到学校监督检查的工作量,学校减少了工作接待费,通过送货到校,一次性足额供货,学校财物管理人员减少了货物采购的工作量,节约了大量的差旅费、运输费,学校校长也从如何把关确定货物价格,如何选择供货单位,如何面对人情关系等琐碎事务中解脱出来,减少了人力、财力的消耗,给学校提供了方便,使教育工作者能够集中精力,全身心地投入教学和管理,为提高教学质量奠定了良好基础。对通过招标确定的各类货物用品价格由采购办向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发布信息,作为各单位办公用品采购的基准价格,减少了因不了解市场行情而形成的损失浪费现象的发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支持了教育事业发展。义务教育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而设立的专项资金,试点工作的根本目的是集中财力支持教育教学工作。这一目的与国家、省、市的要求相一致,与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各界人士期望相一致,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一致,与广大师生的强烈要求相一致。尽管在试点工作中有不同的呼声,但随着管理细节的不断完善,管理程序的不断健全,使全县上下都认识到加强管理的必要性、试点方案的可行性、改革成果的有效性,在教师工资财政统发、津补贴优先兑现、教师队伍绩效工资改革全面实施的前提下,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足额到位,更加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
四是调动了各学校校长当家理财的积极性。通过两年的改革实践,学校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改革的必要性,提高了对加强资金管理、减少损失浪费、堵塞管理漏洞重要性的认识,不仅使校长负责制的管理权限没有消弱,而且使管理责任更加明确,促使各学校在编制支出预算中,从原来的粗估填报向精细完善转变,部分学校还试行了教师教育教学用品定额制,提出了校舍维修、校园整治、网络设备维修更新的初步规划。试点改革基本达到规范资金管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重点,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发展的基本目的。
五是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这项改革的全面推行,不但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教育事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且保证了教学工作日常所需,稳定了教师队伍,调动了工作积极性,激发了工作热情,推动了教育质量的显著提高,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工作体会
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和办法,试点工作能够顺利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我们的体会是:
(一)加强领导是前提。试点工作启动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财政、教育局长任副组长,宣传、发改、审计、人事、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清水县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上夯实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