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度建设是基础。为保证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县上制定并出台了《清水县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清水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及报账程序实施细则》、《清水县义务教育专项资金报账操作规程》等10多项管理办法和制度,整理装订成册印发各学校,指导和规范义务教育经费改革的深入开展。
(三)精细管理是核心。牢牢把握精细化管理这一主题,突出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这三个中心环节,在预算管理上,推行一个学校一本预算;在政府采购上按照统一品牌、统一规格、统一质量要求;在资金支付上实行以校核算、比例调控、报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效益。
(四)阳光采购是关键。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证、公平的原则,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从发布招标公告、资质审查、组织投标等全过程入手,实行阳光操作,邀请专家和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公证部门当场公证,保证了采购工作的公开透明,确保了采购质量。
(五)强化监督是保障。始终把财政监督贯穿于资金运行的全过程,对于学校的年初预算、采购计划、零星支出实行不定期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五不准”,即不准虚报计划、不准虚列支出、不准公款(物)私用、不准改变用途、不准虚假报账;努力做到“六规范”,即管理规范、程序规范、制度规范、账务规范、监督规范、运行规范。
五、今后打算
我县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改革实施两年多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这项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且没有成熟可供借鉴的经验,在改革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用经费按学校学生人数计划控制分配资金,城区学校学生人数多所分资金虽多,但由于教育教学工作资金需求大,公用经费仍有缺口;越是偏远的学校,学生人数少,义教经费也少,虽在资金分配环节给予适当的照顾,全面保障还有一定困难。二是义教资金由原来财政全额拨付到学校改为部分资金实行政府采购,个别学校校长思想认识不够明确,工作还不够主动。三是由于这项改革初步推行,学校及管理人员缺乏经验,对年初预算及采购计划编制不详实、不具体,给实施政府采购带来了很大难度,也影响了工作开展。
针对这些问题,试点工作有待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着力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宣传这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在此基础上,加大对学校校长和报账员的培训力度,切实使每个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懂政策、知法规、善管理,达到精业务、会算账、会理财、会持家,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着力提高科学理财水平。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不列赤字”原则,突出“一个学校一本预算”重点,努力在细化预算编制的内容上下功夫,在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上做文章,不断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突出以强化校长负责制为核心,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各项制度,规范学校财务收支公示程序和公示方式,健全学生、家长、教师之间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