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刘海仙 杨兆康)12月3日,清水县委书记雷鸣在轩辕宾馆主持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对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题进行了安排部署。该县四大组织全体县级领导出席会议;18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分管林改工作的副乡(镇)长、乡林业站长、计生站长;林改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林业局及林改办有关技术人员共计120多人参加了会议。
雷鸣在讲话中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延伸到林地,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实现“山有其主”,这必将使林地资源和农村劳动力资源的潜力再次得到充分释放,实现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其意义十分重大,是改革开放新的里程碑。同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比当年的耕地承包难度大得多。这项工作做得怎么样,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集体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尤其是清水县是一个生态比较脆弱的县份,造林的难度又十分大,经不起任何折腾。因此,在推进改革中,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把各种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估计充分,一步一个脚印地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妥推向前进,真正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总体目标。在具体工作中,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把维护好农民利益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根本要求;要求真务实,坚持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作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要加强政策引导,坚持把依法操作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准则;要协同推进,坚持把配套改革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雷鸣要求,各乡镇主要领导特别是分管领导,要把林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要尽快明确目标、分解责任、细化任务、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当务之急要切实抓好林改培训工作,重点培训直接参与林改工作的乡、村、组干部。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动员和解疑释惑工作,为推进改革创造有利条件。在推进改革中,从方案设计、组织实施到检查评估,都要把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作为林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该给农民的利益要给足,该减的负担要减够,该搞的服务要搞好。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确定林改的具体方案和集体林经营管理形式,按照不同的社情民意和村情林情,或实行“一村一策”,或实行“一组一策”,允许存在差异性和多样性,决不能搞一个模式和一刀切。要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合理制定确权方案,细化具体操作办法,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确保林改地区社会稳定,使改革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要密切跟踪新动态,敏锐发现新情况,及时解决新问题,妥善处置新矛盾,尽可能地把问题考虑得更周全一些,把各项工作措施准备得更充分一些,尤其要把配套改革跟上去,保证和维护林农的利益,巩固和发展改革的成果,进度慢的乡镇要抓紧进行所有权界定,制定乡、村、组林改方案和外业勘界工作,进度快的乡镇要率先分山到户、确权颁证,从而带动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县委副书记、县长刘天波在讲话中说,要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全面延伸,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有力保障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根本举措。各乡镇、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必须坚持把依法操作作为基本准则,必须坚持把明晰产权作为改革的主要任务,必须坚持以分户承包为主,必须坚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及决策权,必须坚持规范操作。要妥善处理好“六种关系”:处理好兴林与富民的关系,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处理好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处理好管理与放活的关系,处理好试点与整体推进的关系。
刘天波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把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集体林权改革的浓厚氛围。要齐抓共管,形成集体林权改革的强大合力,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会议上,县委副书记李宽余宣读了《清水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副县长蔡俊杰安排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