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上拨付我市取暖费2000万
温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了缓解煤价上涨导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的矛盾,甘肃省从2008年开始,在公用经费中增设取暖费调整系数,适当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专门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冬季取暖支出,共拨付我市取暖经费预算资金2327万元。
为了规范资金的使用,市教育局要求相关学校将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学校冬季取暖支出,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教师工资、津补贴资金和偿还债务等支出。近期,市教育局将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每一所学校。(成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