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抓管理,努力提高创建工作水平。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一件顺民意、得民心的事情,其最终目标是为了更好地为群众谋取利益。目前我县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老百姓生活还不富裕,关注民生,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城市三分靠建七分靠管,我县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从根本上讲,是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今后在城市管理上,要创新理念,突出以人为本,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减少矛盾,创建和谐。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在办好群众“最盼望的事情”上得民心,在解决群众“最现实的困难”上动真情,在克服群众“最抱怨的问题”上见成效,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使创建工作成为群众支持拥护、积极参与的民心工程。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精神支撑,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现实需要。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集市、文明户、志愿服务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农民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社会风尚”。
县委副书记程江芬主持会议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永第宣读测评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