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一兵、刘超、黄郁带领市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组成员对我区贯彻执行《水法》情况进行了实地视察。区委常委、副区长张永刚,区人大副主任崔德祥等陪同视察。

自2002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以来,我区紧紧围绕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保护水资源的目标,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水法》放在“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社会和谐”重要位置,创新体制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加快水利设施建设,严格水政执法,有力地促进了全区水利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区共完成防洪工程12处,新建堤防14.47公里;完成农村节水灌溉工程8处,新增有效灌溉面积0.9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1万亩;完成梯田面积14.19万亩,生态环境治理步伐进一步加快。

当日上午,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城郊南山万亩花牛苹果基地、甘泉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点和城区渭河段,实地察看了我区节水灌溉、农村饮水安全、防汛抗洪工程建设情况和河道管理工作现状,全面了解我区在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水法》和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及防治水害等方面所做的具体工作。

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区委常委、副区长张永刚对我区《水法》贯彻执行情况作了详细汇报。与会人员踊跃发言,就进一步做好《水法》的贯彻执行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认为,我区高度重视《水法》的贯彻实施,学习宣传深入广泛,贯彻执行措施得力,全区水利事业实现了持续健康发展。检查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对《水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水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各界的水患意识、法制观念,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水资源、珍惜水资源的意识;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做到对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要加强河道管理,尤其要抓好对河道采砂的监管,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要把握形势,紧抓当前中央加大水利投入和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的机遇,积极争取重大项目,认真做好辖区内水利普查工作,确保不断加快全区水利建设步伐。

渭河城区段南堤堤防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