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街上撒欢小狗乱拉屎尿 城里需要“限狗令”
作者:晚报记者杨昕/文甘霖/图
和谐社会,不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也是人和动物、人和宠物间的和谐。如今,在城市里尽管人人都能养狗,但不是人人都会养狗、都懂养狗。不文明养狗现象比比皆是。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面对养犬之乱象,我市计划将犬只限养列入2012年至2016年的立法规划,在与公安等有关部门讨论协调后,作为一部地方性法规,报人大审查后,就会正式列入今后五年的立法规划中。新的“限狗令”出台,势在必行。
现象
狗儿大小便苦了晨练人
每天清晨、傍晚,市区的广场、公园都会有许多晨练者,同时也有三三两两的狗在广场上撒欢,狗主人们在相互交流养狗的心得和趣闻,全然不顾狗在广场上随意大小便,弄得广场上的粪便几乎随处可见。每天晨练的许女士对记者说:“我们晨练的人稍不小心就会踩到狗的粪便,遇到大型犬也要绕道而行。挺好的健身场所被这些狗弄得一团糟。”环卫工人张女士对清理狗粪十分头疼,“许多狗主人不及时清理粪便,留在马路上十分难处理,而那些随意丢在垃圾桶里的粪便,更麻烦。”
绿地狗撒欢惊扰过路人
24日傍晚,南关十字绿地。这里俨然成为了大型犬散步的聚集地,十几条大型犬在绿地中肆意撒欢,过往行人只得避而远之。这时,一位中年男子牵着一条凶悍的白色大狗,在没有任何束犬链的情况下,该男子站在路中与朋友开始聊天,而大白狗则在此开始游荡,一会儿扑向过路的行人,吓得行人纷纷夺路而逃。在此经过的王大爷生气地说:“如今城区1米以上的大狗随处可见,狗主人当它是宠物不系狗链、不带口罩,可是旁人却十分害怕,躲闪不及。”
小狗沿街卖问题真不少
西关十字附近的“马路狗市”近日又死灰复燃。陈女士向本报记者反映,每天傍晚,永昌路、张掖路十字附近沿街售卖小狗的摊位十余个,近百只小狗在这里交易。“这些小狗被沿街售卖,不知道有没有打过疫苗,是否存在疾病?”在永昌路夜市记者见到一位正在售卖小狗的商贩,只见他推着一辆经改造的自行车,车上铁笼内数十只小狗挤作一团。“这些小狗都是土狗,一只30元。近年来,我市养狗的人越来越多,卖狗的商贩也与日俱增,这么多小狗随意出售,恐怕日后成“患”,实在令人担忧。
目前,随着我市城区养狗数量的增多,一些与狗相关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具体存在九大问题:1.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2.无证养犬;3.一户养多犬;4.遛犬不拴犬链、违规进入公共场所;5.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6.犬扰民干扰他人正常生活;7.流浪犬日益增多;8.非法犬类交易市场及街头非法贩犬;9.犬医院、犬商店等涉犬单位超范围经营等。
动态
“限狗”有望立法
为了督促爱狗者文明养狗,我市重新修订的《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宠物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其饲养者、携带者应当及时清除。如果宠物饲养者违反规定,不及时清理粪便,可能会被没收宠物,并处每只(头)3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其实,早在2001年,我市就出台了《兰州市城镇区域限制养犬规定》,对于养狗的各种问题都做出了明文规定。但多年来,因为《限犬规定》缺乏有力配套措施——例如:谁来管、怎样管等等都无法可依,以致“限狗令”形同虚设。时隔十年,2011年4月,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一审。但在《修订草案》议案稿中,原本“限制养犬”的规定也被删除了。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面对日益严重的城市狗患问题,下一步,我市计划将犬只限养列入2012年至2016年的立法规划,在与公安等有关部门讨论协调后,作为一部地方性法规,报人大审查后,就会正式列入今后五年的立法规划中。
呼吁
养狗人需要尽快提高自身素质
赵女士家住酒泉路,每天早晨6点是她遛狗的时间。她一手牵着小狗,一手提着把小铲和塑料袋。赵女士说:“这都是为小狗准备的,一旦它要排便,我就随手收拾起来装进塑料袋,然后丢进垃圾箱。”
聊起文明养狗,爱狗人士魏先生说:“我喜欢狗,不见得大家都喜欢狗。人就得经常换位思考,有心养狗的话,就要精心去伺弄狗,不要怕麻烦。”他告诉记者,他养狗有两年了,每次出门遛狗,都选择早晨6点之前或晚上7点之后,而且外出时一定给狗拴着绳,这样安全,不容易吓着别人。同时,他还随身携带铁铲和塑料袋、卫生纸。碰到别人没带纸的,也主动给别人递上一块,地上有没人管的狗粪,他也顺便给收拾干净。“养狗还要定时给狗打针、吃药,像广场、公园人家不让进的公共场所,就一定不牵着狗去。还有,在市区尽量不要养大狗。”
针对日趋严重的狗患问题,市公安局犬类管理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养狗的人也应该尽快提高自身的素质,提倡文明养狗、规范养狗。他提醒广大市民:首先要文明养狗,不要一切以个人喜好为中心,应该主动管理好自己的爱犬,不要扰民;其次是准备养犬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周全,要想好既然养就要负责到底,不能随意弃养。此外,许多市民呼吁从派出所、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等基层开始,将犬类的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之中,比如养狗人参加签订《文明养狗协议》等。
链接
治狗良方
各种限养措施在全国各大城市纷纷出台,其中的一些限养措施,有效遏制了日益突出的城市狗患问题。
在《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未经批准饲养犬只、未按规定拴养或圈养犬只、非法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中,市民禁止饲养藏獒、狼狗、中华田园犬(俗称土狗)等23种烈性犬、大型犬和斗犬;《烟台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其中详细规定了居民养犬条件、遛犬时间等;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五年2008-2012立法规划,已将制定犬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列入到立法项目资源库中,并对文明养狗作出一些具体规定,诸如狗的活动区域、不同区域的不同品种的狗、遛狗的要求、主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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