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甘肃新闻网3月21日电 昨日,西部商报报道了兰州市张掖路隍庙附近一建筑工地上挖出一块清代石碑,被建筑工地一老板强行拉走逃跑一事。兰州警方经过16个小时追查,工地承包方的负责人将石碑送回到原处。昨日记者看到,石碑上刻着:“康熙十三年,三月上重修庙楼碑记”等字样。兰州市文化出版局文物处的文物鉴定专家称,该石碑对城隍庙的历史发展具有一定的文化研究价值,该碑系清代康熙年间第三次重修城隍庙所立。张掖路派出所民警正在寻找前一天强行拉走石碑的那位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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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任何个人和集体发现文物后,应立刻向当地文物部门反映,不得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文物。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缴,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西部商报/石全心/杨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