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1月25日讯(记者张倩)兰州市公安局今晚9时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发生在当天下午的一起涉嫌恐吓爆炸案。由于指挥正确,果断得当,警方成功处置了这起案件。
1月25日15时30分许,兰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七里河区双洞子,有人腰捆爆炸装置,前来索债。
兰州市公安局领导紧急命令七里河公安分局西站派出所迅速出警,随时将案件情况上报。西站派出所民警当即赶往现场,根据举报人报告:来人系西站一家具经营商,之前曾因从他处购置的一套沙发欠款久拖未付,索债上门。报案人看到他身上鼓鼓囊囊,一只手塞在怀里,像紧握着爆炸装置的引信,便马上报了案。
在西站109路公交车站点上,两名便衣民警紧跟犯罪嫌疑人上了车。犯罪嫌疑人的一只手一直就没有离开怀中,神情紧张。七里河公安分局刑警紧随派出所的民警一路追击。当车行至广场东口时,犯罪嫌疑人下车。车上的监控民警马上报告:在车上发现了一个怀疑是犯罪嫌疑人遗弃的爆炸装置。当犯罪嫌疑人行至皋兰路永和豆浆店门前左右盘旋,准备点烟时,早已等候在此的七里河公安分局刑警迅速将其制服。随后,刑警和特警将车上乘客紧急疏散,成功将车内的爆炸装置安全转移。
经查,犯罪嫌疑人康明德,男,现年37岁,家住兰州市城关区。因债务纠纷,25日下午到欠债人处索要债款前,在出租屋内制作了爆炸装置。经对查获的爆炸物品鉴定,此装置系仿真爆炸装置。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