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传佳音
农村小学初中学杂费全免
本报兰州1月22日讯(记者马效军)今年春季开学时,全省广大农村、县镇和临夏市、合作市的小学生和初中生,再用不着交一分钱的学杂费了。今天召开的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两基”攻坚工作会议,披露了这个好消息。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做出的一项重大决定。根据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我省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最主要的内容是:全部免除农村地区(含县镇和民族自治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学杂费资金中央财政承担80%,地方财政承担20%。
免费提供教科书实行政府采购,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市州、县(区市)政府承担。
改革的另外三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中央根据我省上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和生均公用经费的基本标准,2006年补助我省免杂费资金5.53亿元,补助公用经费1.06亿元。据测算,今年全省享受免除学杂费的初中、小学学生占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90%以上。
另据了解,我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06年农村中小学春季开学起全面实施,分年度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城市义务教育也应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具体实施方式由市州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由市、区政府承担。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当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