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中旬以来,因怀疑被当地一家铅冶炼企业污染,甘肃省徽县水阳乡部分群众纷纷前往位于西安市的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进行血铅化验,结果许多人在筛查中被发现血铅超标。
甘肃省政府14日通报最新数字显示,截至9月13日16时,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水阳乡新寺、牟坝两村因血铅超标而住院的人数已经达到258人,其中250名是儿童。
虽然此次事件仍未平息,血铅异常的群众正在接受治疗,污染程度调查和责任追究还需时间,但它已经带给人们许多警示和反思。

资料图片:9月8日,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水阳乡新寺村一家诊所内,一名被检查出血铅超标的儿童因感冒在接受输液治疗。新华社记者张锰摄
环保执法不能走过场
徽县血铅超标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和甘肃省环保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于9月8日抵达徽县,当日下午就前往被怀疑为污染源的徽县有色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实地调查。第二天上午,调查组就确定这家企业为造成部分群众血铅超标的重要污染源,并向当地政府提出立即拆除这家企业落后的冶炼设备的建议。
记者在此次血铅事件中受到铅污染最严重的村庄——水阳乡新寺村采访时,村民们多有疑问:国家环保总局的专家只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就做出了结论,可为什么当地的有关部门10多年就没有关闭呢?
据了解,徽县有色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寺村村口,距离新寺和牟坝两村群众聚居地在500米和1000米之间。这家企业建于1995年,并于1996年建成投产,主要从事粗铅冶炼,最初每年只能生产3000吨,后进行了改造,年设计产能力5000吨,目前实际年生产4000多吨。
记者调查发现,这家企业在环保上存在诸多问题,虽然也曾受到有关部门的查处,但每次都顺利过关。最近的一次是在去年甘肃省进行的环保专项行动中,该企业被甘肃省列为挂牌督办企业,经过整改,当年就摘掉了“挂牌督办”的帽子,又恢复了生产。
新寺和牟坝两村村民向记者反映,这家企业的污染过去一直非常严重,时有偷排偷放现象。国家环保总局和甘肃省环保局联合调查组的调查也表明,这家企业现有的环保设施不能保证达标排放,按企业的生产规模,确实存在违规排污的可能。
除了这家企业以外,水阳乡新寺、牟坝等村附近还有4家铅锌冶炼化工企业。徽县县委、县政府向联合调查组汇报情况时也说,水阳乡新寺村一带近年来大气污染相对集中。

图为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专家在甘肃省徽县新寺和牟坝两村附近的一家被怀疑是污染源的铅冶炼厂内,调查污水处理情况。新华社记者 张锰 摄
正视“畸形”的政绩观
徽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地处秦岭南麓嘉陵江上游的徽成盆地,境内气候温和,全县森林覆盖率为43%,有“陇上江南”之称。更为重要的是,徽县地处铅锌矿带,开发矿产资源是当地发展经济的首选,徽县也因此成为财政自给县。
据记者调查,2005年,徽县工业对全县财政的贡献率达68%,其中铅锌产业又占工业总产值的60%以上,铅锌产业是徽县的支柱产业,在当地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为促进铅锌产业的发展,当地还出台了诸多优惠政策。

9月13日,在徽县水阳乡新寺村村委会内,一位村民在登记簿上签字,领取补贴,甘肃省徽县政府决定,从9月13日开始,对9月12日之前在县城以外进行血铅化验的群众发放交通住宿补贴,化验费凭化验发票据实报销。 新华社记者 王艳明 摄
徽县县政府一名干部介绍说,全县已经确定的“工业强县”的战略,实际上就是铅锌强县,去年全县年产铅0.9万吨,锌3.84万吨,按照县上的规划,在“十一五”期间,铅锌冶炼能力将达到8万吨。
在徽县县委、县政府发布的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工业化进程的意见中还强调,影响和制约当地工业发展的因素中,有“‘工业强县’意识不强,氛围不浓,政策措施不完善,发展环境不太宽松”等。
而正是铅冶炼企业,成为这次血铅超标事件的“罪魁祸首”。据记者调查,徽县目前有采矿企业12户,选矿企业29户,冶炼企业5户,在全县19户重点排污企业中,选矿、冶炼、化工和贵金属加工企业就占了17户。
此次血铅超标事件发生之后,徽县有关领导干部在表示痛心的同时,还“惋惜”地表示,这次事件对徽县经济打击太大了,徽县今年的经济发展目标可能实现不了。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14日表示,“政府不作为”是导致污染事件的根本原因。有关政府和部门负责人负有重要责任。一些市、县政府领导存在畸形的政绩观,为追求一时的经济发展,漠视人民群众的健康,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充当保护伞。

9月8日,一名因检测出铅中毒而在甘肃省徽县人民医院儿科接受治疗的儿童,向记者展示因体内铅超标而影响发育的牙齿。 新华社记者 张锰 摄
标本兼治防止悲剧重演
在徽县有色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的落后设备被强制拆除后,附近的其它4家冶炼化工企业因为缺乏生产原料,也停止了生产。
徽县县委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这次事件之后,徽县已经痛定思痛,决定下一步将对全县工矿企业进行摸底,对于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予以关闭。县上还将考虑逐步淘汰铅冶炼产业,以断绝污染源。
但这名负责人同时表示,即便徽县所有的铅冶炼企业都关闭了,依然会开采铅矿资源,只不过是不在当地加工,而是出售给外地的冶炼企业。
其实早在1997年,国家在《关于公布第一批严重污染环境(大气)的淘汰工艺与设备名录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铅烧结锅属于淘汰范围,淘汰期限是2000年底。这一通知同时还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工程,一律不得选用国家公布名录中的淘汰工艺和设备,否则对项目审批单位、设计审查单位、竣工验收单位等将追究责任。
但对于这样一个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徽县有色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在1997年后没有采取任何措施,2000年底后还长期使用,而且在2004年还顺利通过了技改扩能。
徽县有色金属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一名负责人对记者说,在徽县及周边100公里范围内,还有十几家铅冶炼厂,其工冶炼艺大都同他们一样,只有少数几家采用了比较先进的冶炼工艺,环保性能比较好。
看来,如果不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执行,不加强环境监督,徽县水阳乡的“血铅超标”事件在其它地方的再次发生不是没有可能。有关部门应该调查调查:还有多少铅冶炼企业采用国家已经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还有多少土地已经被铅污染,还有多少群众生活在被铅污染的环境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