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以后至2002年12月31日以前所开荒地按核定执行水价的3倍征收水费。同时改革完善水价格体系,充分发挥水价的杠杆节水作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按0.1元/m3收取,同时收取0.004元/m3末级渠系水费,返还农民用水者协会用于末级渠系维护管理。农业灌溉地下水水资源费按0.01元/m3收取、非农业地下水按0.15元/m3收取,逐步提高井灌费用,使每亩井灌费用明显高于河水灌溉水费。农业发展将按照水资源的可承载能力合理确定产业布局、规模及发展速度,降低高耗水的第一产业比重,提高第二、第三产业比重,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大农田林网改造和天然植被保护力度,积极争取实施甘肃敦煌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项目,将整个敦煌绿洲纳入保护范围。全力以赴争取“引哈济党”工程早日列入国家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并付诸实施,从根本上解决敦煌水资源短缺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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