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甘肃省学校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要求,自2016年9月中旬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在辖区内抽取了10所学校(小学6所、初中4所),开展了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本次综合评价工作,我局严格按照《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标准》(GB/T 18205-2012)要求,采取现场卫生监测和查阅相关资料两种方式对各学校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主要围绕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预防控制、常见病与多发病、生活饮用水卫生、教室环境、生活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多个方面的管理情况逐项进行了监督监测,通过对以上各个方面的检查、测量和计分,对各学校做出最后的综合评价。其中合格学校有8所、不合格有2所(中小学各1所)。
从评价结果来看,所抽检的学校卫生管理总体情况良好,但部分学校也存在着涉水产品索证不全、教室人均面积达不到标准要求、课桌椅分配符合率低、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 2家不合格学校教室采光、照明等问题较为突出。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卫生计生监督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整改落实。
该局学校综合评价工作的持续开展,为改善我市学校办学条件及基本卫生状况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并且有效地推动了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