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新一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成后,我市市、县、乡三级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已经形成,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均设立了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具体承担辖区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为了加强基层机构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体推进、逐步达标、提高效能的原则,自2015年起,在全市123个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开展了10项50条标准的规范化建设工作,目前85个基层食药监所规范化建设已经完成,剩余38个基层食药监所规范化建设计划在2017年完成。
全市基层食药监所规范化建设主要围绕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综合素质,健全制度机制、增强行政效能,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形象,完善基础设施、提高保障水平四项重点内容,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达到了实现基层监管队伍逐步壮大、办公用房显著改善、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效能快速提升的目标。
一是科学设置基层机构,健全监管网络体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坚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原则,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全市基层乡镇(街道办事处)分别建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并按照一类乡镇不少于6人、二类乡镇不少于5人、三类乡镇不少于4人的标准核定人员编制,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管所人员编制参照二类乡镇核定,全市123个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共核定编制868人。各乡镇建立了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全市聘请协管员、信息员共3542名。二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政府都能克服经费短缺、办公用房紧张等各种困难,全力支持乡镇(街道办事处)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将各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工作经费列入县区政府财政预算。通过划拨基层工商所房产、调剂乡镇政府计划生育宣传站房产等方式,解决了基层监管所办公用房、业务用房问题。全市123个基层监管所都建立健全了各类监管档案、台帐及巡查记录簿,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打印机、电话)和执法巡查装备(照相机、录音笔、快速检测箱、冰箱),为日常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三是完善监管制度建设,强化市场监管机制。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了日常巡查、网格化监管、企业分类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例会、风险管控、现场核查、快速检测、食品许可事项前期核查、农村红白喜事宴席、执法办案、突发事件处置、投诉举报、党风廉政等20项制度、27个政务公开信息专栏和工作流程,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服务机制,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能力,使基层所的各项工作基本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四是强化执法技能培训,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为了提升监管人员的执法技能和监管水平,不断加强基层监管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邀请专家学者、组织局机关业务骨干分期分批对各县区局和基层监管所的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全面加强对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协管员和信息员进行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执法技能及廉洁执法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举办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班28期、协管员和信息员培训班80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