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为全面提升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守法经营意识,5月15日至5月16日,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功举办两期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法规培训班。来自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市局聘任的医疗器械检查员及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产品验收养护人员共计410多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特别邀请了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副处长孟晓东和主任科员杨粟,分别就《医疗器械监管法治创新》、《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过程中法律责任适用以及医疗器械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应用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讲解。整个培训具有三个特点:一是通过对新旧《条例》对比,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实际案例讲解及执法过程中法律责任的适用等内容的学习,为医疗器械监管的创新思维提供新的办法;二是通过对《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条款讲解,为规范企业经营、使用行为及执法监督中依法监管明确了方法和依据;三是通过案例分析及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的反馈等,对《条例》实施一年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自查、回头看提出了具体的执行标准和整改要求,为规范企业经营使用行为提供了保障。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医疗器械从业人员依法经营、规范经营的责任意识,为医疗器械执法监管人员理解新《条例》,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提供了保障,为新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效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