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委书记王子生,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振宇等人检查工业财源建设情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在中央和省、市大力支持下,甘谷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积极探索适合该县经济特点的生财、聚财、用财之道,财政运行呈现出收入快速增长,规模不断扩大,结构逐步改善,支出保障有力,财政改革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
三十年来全县财政收支稳定增长。
随着国家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之后,甘谷县通过财政、税收、经济体制等改革,国民经济日益繁荣,财政收入持续增长,财政支出不断优化,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在财政收入上,通过一系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和1997年省政府出台的“三保一挂”办法,充分调动了县级生财、理财、聚财的积极性,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加快全县经济发展,为财政增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县财税部门密切配合,强化税收征管,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提供了措施保证。全县财政收入从1978年的479.2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7798万元,增长了16.3倍,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
在财政支出上,甘谷县狠抓增收节支,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系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等重点领域的资金需要,全县财政支出从1978年的1167.9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53463万元,增长了45.8倍,确保了全县经济社会事业持续稳定发展。
各项财政改革稳步推进
(一)全面实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1978年以前,甘谷县财政实行计划经济下统收统支管理体制。1979年,作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财政体制改革拉开序幕。
1978—1979年,省对地、地对县实行“收支挂钩,增长分成”的管理体制;1980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管理体制;1985年,改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管理体制;1988年实行中央地方大包干财政体制。
1994年,国家实行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基本事权”划分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根据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以分税制为重要内容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既增强了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又充分调动了地方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省市每年通过转移支付给予县财政大力支持,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各项事业的发展。
1997年,省政府为促进分税制的顺利实施,出台了《甘肃省实施“三保一挂”责任暂行办法》,县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三保一挂”责任目标,在此机制的激励下,财政部门按照责任目标要求,狠抓财政收入,使财政收入每年以不低于12%的幅度增长,同时努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到位。
1998年全国财政会议提出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主要是从财政支出方面调整和规范政府(国家)和市场(企业)间的财政分配关系,是对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补充和完善。按照公共财政体制要求,财政职能范围限定在资源配置中市场失灵的领域,解决财政职能长期存在的“缺位”和“越位”问题,建立新的合理的公共支出预算体系,形成规范的公共选择机制,实现法制化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和分税制运行机制,实现公共产品和公共资源配置的高效率。实施公共财政体制后,县财政在硬化预算约束、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逐步进行了一些制度性改革。在收入管理制度上,规范了行政性收费管理;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对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建立财政专户,纳入预算管理。在支出管理制度上,县财政局设立社会保障股,专管社会保障资金;实施下岗职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办法;行政单位职工和教师工资统一发放,防止截留、挤占、挪用;对扶持国有工商企业周转金和支持乡镇企业财政支农资金予以冻结,逐步退出财政投资领域,县财政逐步由注重企业微观财务管理向宏观经济管理过渡。
(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不断优化
1983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在中发[1983]35号文件中指出“随着乡政府的建立,应当建立乡一级和相应的预决算制度”,1985年4月,财政部颁发了《乡镇财政试行办法》,对乡镇财政的工作任务、收支范围、管理体制和办法、组织机构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从而使乡镇财政的建立运行开始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
从1985年乡镇财政试点开始,甘谷县的乡镇财政建设走在了全市前列。主要工作分四个阶段:一是试点阶段(1985年)。1984年,甘谷县政府在新兴镇进行建立乡镇财政的试点工作。1985年5月,正式成立了新兴镇财政所。二是全面推广阶段(1987年)。全县20个乡镇全部建立财政所。三是巩固提高阶段。县乡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收支包干、定额补贴,一定三年不变”,极大地调动了县乡生财聚财理财的积极性。四是乡财县管阶段(2002年以后)。随着农村税费改革,乡镇财政职能转变,由原来的重管理转向为三农服务。通过建立乡镇财政,健全了财政管理体系,巩固了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维护了农村大局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
为了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立乡镇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促进乡镇整体职能转变,该县于2006年出台了《关于全县乡镇职能转变工作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是:一是结合撤乡并镇工作,将乡镇财政所与农村经营管理站合并,更名为财政农经管理服务所,为乡镇所属事业机构。二是财政农经所在管理上受乡镇政府、县财政、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领导。三是服务方向由过去注重组织农税收入征管型转变为向农村、农民、农业提供公共财政政策服务型。
“乡财县管”的财政管理体制,解决了税费改革后乡镇政府运转困难的问题,提高了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的透明度,在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保证农村各项财政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和各项事业健康发展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安全、高效的财政平台。
(三)农村税费改革成效明显,“一册明、一折统”改革有序推进
1、农村税费改革卓有成效
农村税费改革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又一重大改革,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原有的农村税费制度和征收办法已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在征收和管理过程中,暴露出了农民负担重、运作不规范等问题,严重侵害了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生权利,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伤害了农民对党和政府的感情,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因此,农村税费改革势在必行。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号)和省、市统一部署,从2002年开始甘谷县实行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2004年,在深化各项配套改革工作的基础上,该县又开展了农业税收政策调整工作,即“降低农业税税率一个百分点、取消特产税、免征牧业税”,为全县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005年,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取消,该县农民在农业生产环节实现“零税赋”,代之以党和国家的各项惠农政策,从根本上减轻了农民负担,提高了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在这四年里,甘谷县紧紧围绕农村税费改革,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加强组织领导、调查摸底测算、制定工作方案,夯实工作基础,强化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整体上实现了村村户户减负、人人受益,改革成效十分显著。
2、全面推行强农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管理工作
为了统一、规范和简化惠农补贴发放程序,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甘谷县从2008年8月开始推行强农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管理工作。借鉴秦安县试点经验,结合该县实际,及时成立“一册明、一折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广泛宣传动员,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扎实细致地做好摸底和基础数据录入工作。惠农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办法,为切实加强农村居民公共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减少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中间环节、直接兑现到农民手中提供了新经验,走出了新路子。首先,规范了资金管理,保证了资金安全。财政部门集中管理、发放,改变了过去多部门管理的弊端,既科学规范,又公开透明,有效地防止了资金滞留、截留和虚报冒领,确保了惠农资金安全到达农民手中。其次,提高了发放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财政部门集中一次性完成拨付、发放惠农补贴,简化了程序,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发放成本。第三,树立了政府形象,密切了干群关系。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民手中,有效地维护了群众利益,树立了政府形象,密切了干群关系。同时,促进了乡镇财政职能的转变,充分发挥了乡镇财政发放、管理和监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的作用。
(四)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
1、部门预算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但改革的重点主要集中在财政收入管理方面,支出管理尤其是支出预算编制的改革相对滞后。虽然地方财政部门在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等方面努力进行了一些改革与探索,但一直没有进行深层次和根本性的改革,传统的预算管理制度所造成的问题日益突出,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改革势在必行。
按照省、市推进部门预算的总体安排,甘谷县于2007年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按照建立合理、合法、科学、透明的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部门所有收支都要编入部门预算,体现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下属单位的收支都要编入部门预算,单独反映;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所有支出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细化到具体的预算项目和相应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通过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增强预算编制的公开性、透明度,努力使预算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2、国库集中收付改革
我国现行的财政性资金缴库和拨付方式,是通过征收机关和预算单位设立多重账户分散进行的。这种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运作方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对现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行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2003年,甘谷县成立了县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县级单位、学校全部在会计核算中心实行报账制,在此基础上于2005年在乡镇学区开始实施以学区为单位的报账制,实行乡镇学区会计核算,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加强了财务监管,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探索经验、奠定基础。该县依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向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转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积极推进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向国库集中收付中心过渡,从根本上解决财政资金层层拨付,流径环节多的问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程度,增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