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决定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18日召开
本报兰州7月14日讯(记者徐爱龙)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今天下午召开第七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7月18日至22日在兰州召开。
主任会议对本次常委会的建议议程共十二项:审议《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全省及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07年省级财政决算;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省2007年预算外资金收支和管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7年度省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书面);审议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书面);人事任免事项及其他。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洛桑灵智多杰主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朱志良、孙效东、崔玉琴及秘书长张开勋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