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9月27日讯(记者白德斌)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预定议程,今天下午在兰州闭会。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膺主持。
会议通过了《甘肃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通过了《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通过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通过了《甘肃省厂务公开条例》;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的决定;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省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决定;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暂行办法〉的决定》的决定;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程有清、杨作林、吴碧莲、丁泽生、李德奎、杜颖、石作峰、苏志希以及秘书长朱志良出席了会议。
副省长咸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郝洪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省人大各专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部分立法顾问,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省级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代表旁听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