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局公布七起涉税违法案件 涉及金额5043万元
本报兰州4月3日讯(记者杨世智实习生徐晓轩)甘肃省国家税务局今天公布了近年来查处的七起涉税违法案件,其中涉及金额达5043.28万元,查处虚开税额614.07万元,偷税221.5万元。
在这七起涉税违法案件中,有三起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其中,兰州勇志商贸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是我省首例涉税罪犯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在该案中,兰州勇志商贸有限公司为100余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66份,涉及金额1494.46万元,税额252.93万元,受票单位使用211份发票向税务部门实际抵扣税款100余万元;该公司自身取得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188份,税额248.16万元,给国家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2006年5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主犯卢章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另外两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兰州振兴化工厂取得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24份,涉及金额203.72万元,已申报抵扣税额34.63万元;对外虚开1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89.75万元,税额15.26万元。甘肃新祥机电技术装备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份,涉及金额66.4万元,税额11.29万元;自身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7份,涉及金额56.03万元,税额9.53万元,偷逃税款2.31万元。2006年,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赖汉志被司法机关批准逮捕。
在今天公布的七起涉税违法案件中,还有四起偷税案。经查明,甘肃省敦煌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敦煌市棉花公司共偷税56.18万元,国税部门现已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93.12万元;酒泉市双发商贸有限公司取得并申报抵扣虚开的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货物金额合计248.62万元,税额合计42.27万元,隐瞒销售收入30.98万元,偷税5.3万元;白银长海工贸有限公司采取不设立会计账簿、不如实申报等手段,少申报销售收入33.37万元,偷税2万元;敦煌玉桥加油站采取账外经营、开具发票不如实申报等手段,少报销售收入915.95万元,偷税155.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