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电厂被环保总局亮“黄牌”
因违反“三同时”环保验收制度,连城电厂被通报,限期内若不办理相关手续将被叫停
本报记者 王燕军 李杨 为您报道 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局获悉,环保总局通报了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项目,其中甘肃省连城电厂大唐国际 二期工程2×300MW两台机组分别于2004年12月和2005年2月建成投运,至今未申请环保验收,违反“三同时”环保验收制度。
要求限期内办理验收手续
连城电厂大唐国际 二期扩建2台30万千瓦机组工程被列为甘肃“十五计划”重点建设项目,总投资24亿元,建成后年发电量将达到30亿千瓦。按照相关规定,新建项目在投产前3个月要进行环保验收,甘肃连城电厂大唐国际 二期工程建成投运后,一直没有进行环保验收。此次环保总局在通报中要求,未申请验收的违规项目,责令限期办理验收手续,逾期未办,依法责令停止试生产并处以罚款。
公司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昨日,记者连线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下属甘肃连城电厂违反环保治理规定属实。这主要是连城电厂二期工程投产运营后,由于脱硫场地狭小,且一些环保设施的管线和烟道上的环保监测点位需要重新布置,未能如期申请环保验收。该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对于国家环保总局的政策、规章及要求,大唐国际将严格遵守并积极执行。公司正积极落实环保治理整改措施,力求尽早达到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因公司正积极解决问题,国家环保总局的处理决定将不会立即实施,也不会对公司建设项目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