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社会救助长效机制以前,低保调查、审批的大部分工作都由基层来完成。为保证低保户审核上的准确率,省上要求,从2005年起对申请低保的困难户要100%入户核查,这意味着低保工作会越加繁重和艰巨,面临新的困难。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专职低保人员不足,影响低保工作的进程,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如皋兰县石洞镇城南社区有5060人,享受低保的有363户969人,而该社区却只配备了1名专职低保员,工作任务和要求不相适应,工作效率难以保证。
采访中,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不无忧虑地说,我省低保工作与现实需要相比,还有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和矛盾,有些问题和矛盾还相当突出。比如低保资金不到位的问题,由于一些市(州)和县(区)的领导认识不到位、对低保工作重视不够,加上财力困难,致使低保配套资金不能足额到位,个别地方甚至出现挪用低保金现象;再如由于低保工作经费、机构、人员不落实、管理手段落后、责任心不强等,出现该保的没有保上、不该保的被保上的现象,影响了低保工作的水平和效果;还有一些地方执行低保政策不严格,管理程序不规范,补差标准普遍偏低,拨付低保金不及时等,影响了全省低保工作的健康发展,急需在低保工作运行中一一着手解决。
城市低保只能保障城市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水平,要从根本上解决全社会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问题,还必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体系以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紧急救助、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特困户救助为重点,还应包括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援助、就业优惠扶持等专项救助制度。这些工作涉及民政、财政、卫生、教育、司法、劳动等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加强部门之间相互衔接,实现救助资源的整合和高效运用,整体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只有各部门协同努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道“安全网”,才会更结实、更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