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保障机制 确保经费投入
我省加快建立农村中小学预算制度
本报兰州2月18日讯(记者马效军)今后,我省将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对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将各项收支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为保证此项制度的顺利实施,来自全省各市县财政、教育部门的近300名有关人员今天聚集兰州,参加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培训班。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精神,我省农村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建设,将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同步推进。
2006年、2007年在全省全面试编规范的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从2008年开始正式编制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通知》要求,已经实行部门预算改革的市县,应将农村中小学预算纳入县级教育部门预算。
尚未实行部门预算改革的市县,也要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制度,将各项收支统一纳入学校预算,细化支出内容,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汇总编报同级财政部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后,农村中小学各项经费都要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
农村中小学支出预算的内容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资助贫困学生支出、项目支出等。
《通知》规定,省级财政部门要定期检查各市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落实情况,对资金未落实到位的,相应扣减该市县税收返还或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地区,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农村中小学实际情况合理编制资金计划,确保农村中小学所需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每年新学期开学前,地方财政要视情况采取预拨资金等办法,保证运转资金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