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工龄满25年,聘用单位应与员工签订聘用至退休的合同;在员工患职业病等6种情况下,聘用单位不得解聘……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明确作出上述规定。据悉,我省已有1300多个单位、10万多人实行了聘用合同制管理。
有亲属关系受聘人不得当秘书
《办法》规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本单位应聘人员。但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监察)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连续工作满25年聘用至退休
在连续工龄满25年、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等情况下,受聘人员可要求与单位订立至退休的聘用合同。《办法》规定,聘用合同可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但聘用单位与军转干部等政策性安置人员首次签订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得低于3年。订立聘用合同,聘用单位不得收取押金、抵押物或其他财物,不得扣押各种有效证件。
患职业病单位不得解聘
对“受聘人员因患病或负伤正在规定医疗期内治疗;女职工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患职业病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精神病;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属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解聘的其他情形的,单位不得解聘。
单位单方面解聘应付补偿金
受聘人员在试用期内,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被录用、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或服兵役,受聘人员可随时解除合同。而出现聘用单位提出解聘,经协商受聘人同意;受聘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等情况时,聘用单位在解除聘用合同时应对受聘人进行经济补偿。 (记者 陈永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