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40名新闻发言人每月举行一次发布会
本报兰州10月26日讯(记者马志琼实习生沈丽莉)今天下午从省政府新闻办有关通报会上获悉,为加强和规范省级新闻发布工作,我省决定建立省级新闻发言人制度。日前,省委、省政府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省级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
《意见》规定,新闻发布工作由省委宣传部负总责,省委各部委办、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新闻发布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直接管理和组织实施,省政府及其各部门新闻发布活动由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实施。新闻发布会每月举行一次,如遇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适时安排。省直各部门、各市州不得自主发布须由省级新闻发布会发布的内容。对未经批准举办的发布会,各新闻单位不得派记者参加,不得作采访报道。
根据《意见》精神,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建立了省级新闻发言人队伍,确定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和直属机构40名领导同志为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同时,确定了40名新闻发言人联络员来积极协助本部门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
为便于媒体和社会各界了解和查询情况,新闻发言人及联络员联系方式登载在“中国甘肃”网(网址:www.gscn.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