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六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政策 积极支持引导非公经济发展
兰州讯(记者邱永强)我省正在以空前力度营造更加有利于非公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9月9日上午,省发展改革委、省人事厅等六部门负责人在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集体“亮相”,分别公布了针对我省实际,结合各自职责并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基础上制定的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为加快非公经济发展进一步扫清障碍,“保驾护航”。
“十五”以来,我省曾相继出台过许多支持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使非公经济总量和规模持续扩张,产业分布显著拓宽,产业层次明显提升,社会贡献率进一步提高。
2004年,全省非公经济实现经济总量436.5亿元,比2000年绝对值增长了82.79%;各类私营企业户3.3万户,个体工商户34.17万户,其中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达到900多户,社会从业人员达422万人,非公经济已成为我省吸纳社会就业的主渠道。
但是,与全国及发达省份相比,我省非公经济差距明显。
2004年,全国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已达三分之一左右,而我省个体私营等非公经济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只有27.96%。
非公有制经济目前仍是全省经济发展的一条“短腿”,其作用还没有真正得到发挥。
今年初,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抓紧制定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物价局六部门认真进行研究,结合各自的职责,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出了各自行业的具体措施和投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实施意见的重点是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实行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进入社会事业领域,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以及加快进行投资体制改革等。省人事厅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同时,要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选拔、培养、使用与入库工作,做好非公有制事业单位和其从业人员的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省劳动保障厅的主要措施是完善城镇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政策,努力协调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认真落实非公有制企业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省国土资源厅的着力点是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必需的国土资源投资环境,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开发整理土地资源,鼓励有资质的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平等取得矿产资源探矿权等。省建设厅为非公有制经济开放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资本市场,允许参与城市市政公用企业、事业单位的产权制度改革,对非公有制建筑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在申报资质和资质年检时给予同等的审批和审核。省物价局的办法是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给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同等的价格待遇,在制定各项价格和收费政策上一视同仁。同时,改进和完善涉及非公有制经济的价格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积极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价格服务,使价格资源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