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建设厅、省物价局六部门就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出台的实施办法,向新闻媒体作了通报。
下岗干个体免收七项税费
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缴费基数在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60%—300%的范围内确定,缴费比例为 20%;一般应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按季、半年、年度合并缴纳;对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兴办非公有制企业、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的,其原在国有、集体企业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同时,凡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在 2005年12月31日前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可享受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征照类的所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
不准随意向企业要赞助费
凡是带有歧视性、不平等性、限制和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收费和价格政策,坚决予以废止和修改。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向非公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无权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企业提供各种赞助费或接受有偿服务。
非公资本可流入基础建设
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和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投资、建设和运营,推进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场进化过程;开放城市市政公用事业资本市场,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开放城市市政公有事业资本市场,允许非公有制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领域。通过有偿竞拍的方式,向非公有制企业出让城镇公交线路专营权及道路、广场、路灯、桥梁、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冠名权、广告权、收费权。
“非公”可进所有合法行业
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一切行业和领域,鼓励和引导非公经济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公益事业、基础设施和其他行业领域;城镇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公益行业,允许非公经济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进入除义务教育之外的教育领域;按照区域卫生规划,鼓励非公有制企业投资创办医疗机构,投资兴办农村卫生医疗机构;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在国家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以多种形式创办、收购各种文化企业,建设经营体育场馆;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开发旅游景点,建设经营旅游设施,开发旅游产品,创办旅行社。
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转让
非公有制经济利用荒山、荒坡、荒滩等未利用土地发展农林牧副业的,可按租赁、出让等多种形式供给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可减免土地出让金,并实行土地使用权50年不变。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可以申请续期,可以继承和有偿转让。国家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依法给予补偿。(记者陈爱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