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起每年建设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
记者 杨栋 日前,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从完善住房供应,控制不合理需求入手,实行政策引导,规范市场秩序,控制投资性购房,鼓励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合理引导住房消费,努力实现住房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要根据我市城镇化建设进程和房地产市场需求做好住房建设规划,尽快做好今明两年中小套型,中低价位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以及进度安排。市规划部门要优先审查普通住房和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规划设计项目,在项目选址上予以保证。土地、建设、物价、房管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住房销售价位、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以保证普通住房和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有效供应。要严格控制低密度,非普通住房的项目建设,原则上不得超过住房建设总量的20%。
意见指出,要严格土地转让管理,依法制止“炒买炒卖”土地的行为,市县区要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切实制止囤积土地行为,除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须的前提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外,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出让合同总额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要规范土地市场,未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房地产开发资质》和资本金达不到开发项目投资的35%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参加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的招拍挂交易活动,具体由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把关。
意见提出,为了真正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进一步调控我市商品房价格,今年我市计划在秦州区水家沟建设3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从明年开始,除单位集资建房外,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量每年应不低于20万平方米,其中市区应不低于1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的建筑面积一律控制在70一90平方米。同时要加快启动廉租房建设步伐,由房改部门牵头对五县两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廉租住房的需求情况,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档案,为启动廉租住房建设创造条件,根据国家和省上的的要求,明年市政府要把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纳入县区政府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