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在教育、卫生系统试行新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公开招聘的办法的通知》(天政办发[2006]14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开始,每年分两次,在天水市教育卫生系统开展新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07年上半年,市直卫生系统计划公开招聘32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职位、人数见附表)。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定于2007年下半年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7年及在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天水市生源毕业生,学历和所学专业见各职位具体要求。
2、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3、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专业工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07年1月15日至2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在天水市人事局(新华路建新饭店)五楼会议室。
报名要求:应届生持学校《就业协议书》;往届生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或户籍簿)原件;所有报考者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天水市二〇〇七年教育卫生系统新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所有招聘职位中的一个职位。
2、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两门。考试时间为2007年1月27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于2007年1月25日、26日到市人事局领取准考证。笔试两科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除以2后所得分数,按50%比例计入招聘总成绩,并根据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人事、纪检部门监督。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卫生系统职位在面试时增加临床技能考试。面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面试和临床技能考试各占100分。面试总成绩除以2后所得分数,按50%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4、体检。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5、公示及录用。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招聘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宜
1、招聘职位中,硕士以上学历(取得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可由用人单位采取考核的方法进行。
2、时间安排。整个招聘工作从2007年元月开始,到2007年3月底前结束。
3、考试科目中,《公共基础知识》出题范围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教材,《业务知识》出题范围为相关专业知识。
咨询电话:
天水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8215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