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经济效益三丰收
【本报讯】 1999年以来,清水县紧紧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把退耕还林作为生态环境建设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切入点,在最初6乡先行试点的基础上,至目前已累计完成退耕还林56.18万亩。其中退坡耕地还林25.18万亩,配套荒山造林31万亩,使全县森林覆盖率比1999年前提高了3个百分点,达到了23.6%。
经过近8年的不懈势力,清水县先后共栽植以刺槐、油橙、侧柏、落叶松等乡土看家树种为主的生态公益林42.18万亩,兴建以核桃、仁用杏、山杏、花椒、扁桃等为主的干果类生态经济林I2.32万亩,以梨、葡萄、苹果等为主的鲜果类生态经济林1.68万亩,初步形成东、南、西、北、中五条辐射全县纵横交错的林网带框架。至2006年,全县已创建了造林万亩以上乡镇12个,5000亩以上乡镇6个,1000亩以上精品造林点118个。并总结完善了生态经济、纯生态、纯经济、生态旅游、综合效益等五种类型,推广发展了林草、林药、林果、林道、林园、乔灌、灌草、果林兼用、综合治理等十大模式、35个造林树种的组合,使全县森林覆盖率有了较大提高,林业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退耕还林工作涉及全县的18个乡镇、228个行政村、4.8万退耕农户,20.64万农民从国家政策补助中直接受益,覆盖面占全县农户总数的70.54%。据初步统计,户均退耕还林5.6亩,每年可领取补助粮食560公斤,补助现金112元。至2005年底,全县已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向退耕农户兑现补助粮1358.24万公斤,兑现粮食折现金9011.25万元,兑现生活补助金1558.96万元。可以说,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改善了生态环境,调整了产业结构,增加了农民收入,也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取得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三丰收”。(张毓民成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