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11月28日下午,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在县环保局二楼会议召开,标志着该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正式启动。
会上宣读了《张家川县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同时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相关精神进行了简要解读。县政府副县长汪朝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和新要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也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期盼越来越高,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越来越严,环境执法力度越来越大,环境问题倒查追责也越来越密集。基于上述原因和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9个月的环境保护大检查,目的是通过全面排查县域内环境突出问题,严查、严处、严管环境污染企业和部门,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更好服务县域经济跨越发展。
会议要求,全县各部门及相关企业一定要认清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工作部署上来,严格落实各级环保责任,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保护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全面排查整治环境污染为抓手,以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群众权益为目标,认真按照全县环境执法大检查方案开展工作。具体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开展自查自纠;二要强化部门联动,增强检查实效;三要突出重点内容,全面完成检查整治任务;四要把握方法步骤,做到循序渐进;五要统一查处标准,落实整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