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2日至23日,由市政府、市语委组织的评估团按照《甘肃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对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了细致、全面、客观的评估验收。
评估团认定,张家川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到标准。
两天来,评估团通过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察看资料、问卷调查、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张家川县的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学校、主要公共服务行业等语言文字工作四大重点领域的18家单位和一处公共设施(人民西路)的用语、用字和综合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

评估团认为,张家川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做到了领导认识到位、机构人员到位、措施宣传到位,经过努力和不懈的工作,全县广大群众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明显增强,普通话已成为各行各业的工作服务用语,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在语言文字生活中的应用地位基本确立,全社会语言文字环境初步形成,以政府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评估团认定,张家川县目前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基本符合《国家统一语言文字法》的要求,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要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

省教育厅语管处主任科员、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马小梅,省语委专家咨询委委员、西北师范大学文史学院副教授、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苏宪萍,兰州城市学院教育学院副教授、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马玲等省督导团专家,对张家川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进行督导。来自秦州、清水等县区的政府有关领导、语委办负责人观摩了此次评估工作。
张家川县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志军,县人大副主任马兰生,县政府副县长、县语委主任徐东明,县政协副主席王存珠及县语委成员单位负责人陪同评估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