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任世琛为您报道2005年9月28日,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41户个体业主状告武威市国土资源局一案进行调解,由于双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法庭调解失败,此案只能等待法院的宣判结果。
原告诉称,2004年4月21日,武威市城建委发出通知:东关街农贸市场在2004年5月1日必须进行关闭改造,个体户在限期内搬离市场。2004年5月1日,东关街农贸市场大门被锁,使300多商户停业停产至今,2000多人失业,损失高达2000多万元。
令个体业主更为吃惊的是,武威市国土资源局已于2004年3月30日将该市场的土地以划拨的方式划给了凉州区市场建设中心。个体业主当即质疑,建市场时,他们已经按每平方米300多元集过资,其中房屋造价为每平方米132元(有工程结算表为证),其余200多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和各种证费。为此原告依法提出行政诉讼。
2005年9月9日下午,甘肃省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原告方指出个体业主有合法的土地登记手续,而国土资源局未给业主办理土地登记,此举违反行政诉讼法。被告无视原告已取得房屋产权的既定事实,滥用职权颁发土地使用权证,已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被告方对此进行了辩护。法庭当庭未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