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正气捍卫真理 ———记“全国优秀律师”王祖国
10年前,年仅22岁的王祖国成为一名执业律师,他决心用法律“为最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最优秀的法律服务”;10年后,靠勤奋严谨的工作作风、诚实守信的工作态度和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王祖国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成为我省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律师。
执业10年,王祖国以善良为怀,视诚信为本,以精湛的业务办理了大量的各类案件,为自己的律师生涯谱写了绚丽的华章。
法律援助———为贫弱者伸张正义2001年6月,临洮县发生了震惊全国的“小茵子”事件,年仅5岁的农村小姑娘被暴徒韦某强奸,鉴定为重伤。小茵子父亲残疾,母亲离婚再嫁,年过花甲的奶奶四处求援。知道此事后,王祖国决定为小茵子提供法律援助。受理该案后,他积极了解案情、查清事实,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法庭最后判处被告人韦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及给予原告适当经济赔偿。罪犯伏法后,茵子残疾的父亲又被罪犯家属故意打伤,王祖国及其领导的金城律师事务所又一次给了茵子家人强有力的法律援助,为茵子父亲伸张了正义。
执业10年来,王祖国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办理了大量的法律援助案,如“蒋建国浴池烫伤致死案”、“关兔娃故意伤害(致死)案”、“幼儿园女教师惨遭非法搜身名誉侵权案”、“焦玉庚、魏宏宣人身损害赔偿案”等案件,都是在省内及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他为社会弱势群体无偿提供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如及时的春雨滋润着每个受援人干渴的心田。
专业办案———让法律的天空更澄澈多年办案,王祖国形成了“稳健严谨,诚实守信”的工作作风,对待案件的论证定性一丝不苟,力求准确无误。
2001年5月31日凌晨,甘肃省陇西县安南镇农民李某在自己开办的文峰廉桥友谊货栈被枪杀。经公安机关侦破,认定是李某的竞争对手李喜平买凶杀人。李喜平被拘留后,其家属委托王祖国担任其辩护律师。王祖国仔细查阅案件材料,认真分析案情后,提出了无罪辩护的观点。庭审中,王祖国提出被告人李喜平没有买凶伤害和杀人的犯罪故意及客观行为。经过审理,法庭采纳了王祖国的无罪辩护意见,王祖国的精湛辩护,将已在鬼门关的李喜平拉了回来。
在10年的律师生涯中,王祖国通过自己严谨的职业行为,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他所经办的业务没有任何投诉,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防患未然———最经济有效的手段打官司,对于律师来说是挣钱的渠道,然而对当事人来说,防患于未然才是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
作为10多家大、中型企业及媒体的法律顾问,王祖国真心为企业着想,不但为企业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参加项目谈判,而且草拟、审查法律文书,调解纠纷,参加诉讼,真正做到未雨绸缪。
王祖国担任法律顾问的某家企业,曾经计划给一家民办学校投资3000万元,想通过控股以后,以教育盈利来获益。按当时高等教育法等有关规定,民办学校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不得取得任何收益。王祖国及时向企业提出,如果企业投资以盈利为目的,那是违法的,投资目的不可能达到。企业采纳了王祖国的建议,从而避免了投资失误。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正是凭着诚实守信、审慎敬业的职业道德,王祖国和他带领的金城律师事务所,在不长的时间里声誉鹊起。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分别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省爱心助残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2003年7月,王祖国还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一个成功律师的标准是什么?“成熟、理性、富有社会正义感,通过自己严谨的职业行为,弘扬社会正气,捍卫人间真理。”这是王祖国给我们的回答,他也一直在为这个目标不懈奋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