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将开展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大接访”活动
本报兰州9月28日讯(记者顾淑龙)从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高院决定从10月10日至10月29日开展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的“大接访”活动。
上访者人人受到院长、副院长的接待,涉诉信访案件件件得到依法处理。重点解决以下问题:因司法不公、枉法裁判引发的上访案件;因超审限、久拖不决引发的上访案件;因滥用强制措施、超标的额执行、违反规定扣押财物、司法鉴定不规范引发的上访案件;因执法作风不正,执法方法不当引发的上访案件;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涉诉信访案件。
10月10日至10月14日,在省法院办公楼一楼大厅,由院长、副院长及其他审判委员会委员、业务庭庭长、中级法院院长负责接访。
10日重点接访兰州、白银、定西、临夏等市州的来访群众;11日重点接访天水、平凉、庆阳、陇南、甘南等市州的来访群众;12日重点接访武威、张掖、酒泉、金昌、嘉峪关市的来访群众;13和14日重点接访经10日至12日登记而未受到省法院院长接访的来访群众。
10月15日至10月29日(双休日除外),在省法院法庭由省法院副院长、业务庭庭长负责接访,必要时相关中级法院主管副院长参加接访。
在“大接访”期间,来访群众先到省法院信访室办理接访登记手续,法院工作人员在对来访者的情况进行登记后,发给接待序号,来访者到指定区域候访。
院长接待后,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交由主管院长、业务庭长具体审查处理,涉及基层和中级法院的案件,凡未经复查过,交由各中级法院院长接待、审查、处理。
能当场答复的就当场答复,当场答复不了的,接待人员在交办单上填注具体意见,交由对口的业务庭室进一步审查,并开具回执。责任单位部门在交办单开出15天之内(如需延期应报告院长审批)作出审查决定,并将审查情况书面反馈立案庭,立案庭对接访意见和处理情况进行归类整理后,书面报告院长。对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进入审判监督程序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