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武山县执法局机动二中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在县城新兴路阳光水岸后门南侧有一处修建工地。经查,该业主未办理审批修建手续,属违法建筑。执法人员立即上门通知业主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向其解释相关政策法规,并依法向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3天内自行拆除违章修建。11月2日早上8点,执法人员巡查至违建工地时,发现该处工地仍在施工。8点30分,执法局执法人员依法按程序对该处违章建筑进行了强行拆除,拆除面积约90多平方米。同时,对登记在册的另外两户违建户依法实施了暂扣搅拌罐2个、修建钢筋14根、架杆15根的处罚。
今年来,武山县把加强违法建设管理当作治理“八乱”、提升县域形象的主要内容之一,坚持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从最关键的问题突破,动真碰硬,严管重罚,重拳出击严查严管违法乱建现象。对于违建户,一经发现,立即通过发放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等,动员他们自觉限期拆除,并及时上门制止,宣传解释相关政策,依礼依法对群众做工作。对顶风在建、屡教不拆的违建户,依法按程序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集中力量对违章建筑进行重点强制拆除,用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作风、铁的纪律推动拆违控违工作,有力规范了城区居民修建行为,维护了城市市容市貌和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