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武山县县长马勤学主持召开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副县长康志锋、何卫东、唐玉芳、孙德银、柴宗文、聂卫东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讨论审议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武山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和《武山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听取研究了县级政府部门第十四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城区路灯节能改造等有关事宜。
会议强调,县政府班子成员和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把握重点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全面贯彻执行。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治素养,自觉依照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法、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法律底线不可越,带头遵纪守法,严格约束言行,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程序、按规矩办事,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加快建设权责法定、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会议指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加快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各项政策措施,为全县中小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健康、宽松、优良的环境。要切实简化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小微企业的程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主动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全县中小微企业上量上规模。
会议强调,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对于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因病因灾致贫返贫,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力做好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一要严格对象审核。要严格把关,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群众救助需求和家庭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救助细则,完善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台账,确保救助人员信息准确翔实。二要严控申报程序。要强化认证和调查核实工作,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公示、审核、报批等审批程序,不遗余力做好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都能够享受到国家救助政策。三要严肃救助纪律。要坚持“廉”字当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反要求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救助资格,对因工作失误而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会议指出,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要继续做好取消、调整和承接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精简行政审批项目,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要根据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调整和承接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工作。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进驻单位和工作人员管理,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办事群众。
会议强调,开展城区路灯节能改造,是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推进低碳节能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抓好招投标等各项工作,确保项目有序推进。要积极探索PPP运作模式,合理确定合作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建设成本。要进一步加快改造进度,严把质量关口,核实节能效益,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及早发挥效益。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