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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武山县召开2015年度党政主要领导述纪述廉述作风大会,听取滩歌镇等4个乡镇党委和公安局等6个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述纪述廉述作风报告,并进行了民主测评,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武山县委书记索鸿宾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勤学,县委副书记闫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仲牛,县委常委、副县长康志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志军,县委常委、城关镇党委书记林如海出席会议。张仲牛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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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鸿宾指出,总体来看,此次“三述”的同志都能够认识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从思想深处受到了触动,态度严肃认真,整改决心坚定,把反馈问题的回应整改作为重点,思想端正、态度积极,体现了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思想境界、责任意识和政治品格。
索鸿宾强调,开展“三述”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有力举措。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三述”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三述”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增强开展“三述”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严要求、从严把关,确保“三述”工作取得实效,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索鸿宾就进一步深化“三述”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开展“三述”的政治自觉。深刻领会“三述”的内涵要义,积极主动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守纪律底线。要把遵守纪律、廉洁从政、改进作风与践行“三严三实”有机统一起来,争做“三严三实”好干部。要加强与纪检部门衔接,有计划地安排本级班子、下属单位和内设机构领导干部进行“三述”,传递责任、传导压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二要严格规范要求,提升“三述”工作的质量水平。县纪委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对“三述”的各个环节再改进和完善。要广泛征求意见,全面、准确、客观地了解“三述”人员在纪律、廉洁、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具体情况。要完善“三述报告”审核机制,从严要求、从严把关,增强查摆问题的全面性、反思的深刻性和整改的针对性。要严肃民主测评,客观准确评价“三述”对象,确保评议结果与实际情况一致,让干部信服、群众认可。三要完善方法措施,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要把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摆在突出位置,健全跟踪问效机制,强化督查。要紧盯突出问题抓整改,对“三述”报告中涉及的问题要进一步梳理和剖析,完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全力抓好落实。要充分发挥“三述”的警示教育作用,促使“三述”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更加注重增强党性修养、遵纪守规、廉洁自律,增强干部“述好必先做好”的紧迫感和“说到必须做到”的执行力,切实把主体责任层层落实下去,把纪律要求层层传导到位。四是明确职责任务,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高效落实。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要履行好领导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敢于担当负责,敢于动真碰硬,亲自上手抓、主动作为抓、从严从实抓。要把管党治党责任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定期了解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情况,对重点环节、关键节点多提醒教育,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工作,统筹抓好双联行动、精准扶贫、安全生产、生态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抓实见效。五要抓住关键环节,履行好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各级纪检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的职能定位,不断巩固扩大“三转”成果,切实把精力聚焦到主责主业上,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进一步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着力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高度重视巡视巡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细化实施措施,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六是正确把握形势,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问责力度。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要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严肃查处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不力的问题,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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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委员、候补委员;不是县委委员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及其他在职县级干部;县纪委委员,县委各部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县政协办公室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人民团体负责人,部分驻县单位负责人;不是县纪委委员的县监察局副局长、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三述”对象所在乡镇或部门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