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山县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四项机制,提高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运行水平。
一是建立日常管理机制。出台了《武山县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和使用办法》,建立了房产管理、远教设备管理、办公设施管理、文件资料图书使用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明确了资产性质,建立了管理台账,靠实了工作责任,有效防止了资产管理上职责缺失的问题。
二是建立便民服务机制。建立坐班值班制度,实行村干部白天轮流坐班、晚上轮流值班。建立登记办结制度,对群众申请办理事项,全部进行登记,一般事项立即进行办理,不能即办的特殊事项限时进行办结。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对村级办理事项的政策规定、申报资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和时限要求等信息全部进行公开,让群众一目了然。

三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在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普遍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和投诉电话,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县、乡两级定期不定期地对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与村干部报酬、评先选优挂钩,让村级综合服务中心“门常开、人常在、事常办”。
四是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建立了由县委组织部、发改、民政、财政、商务、农业、文化、卫生、计生等20个部门参加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规范运行、发挥作用。(刘文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