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工作创新】
武山县加强制度机制创新推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近年来,武山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积极探索,在抓好常规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创特色,出亮点,先后在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做好群众信访举报接待、群众投诉办理和推进“三转”等方面下实功,求突破,取得一定成效。
一、建立“例会制度”,强化对基层纪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乡镇、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武山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例会制度》,由县纪委负责,实行一月一例会,统一工作进度,增强系统合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一盘棋”格局形成。
1.明确参会对象,规范会议规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例会由县纪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各室主任、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以及各乡镇纪委书记、纪委专职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纪检监察专干参加,例会原则上每月月底召开。
2.会前拟定内容,确保会议效果。会议内容围绕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听取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任务、指导基层纪检组织开展特色工作、交流探讨工作方法途径等主题确定。
3.实行以会代训,提升能力水平。以工作例会为载体,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例会制度出台以来,先后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纪检监察“三转”工作推进,省委“四式”要求及“六个同向发力”开展专题培训6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责任意识、能力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共同商议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群策群力,解决问题。
二、实行“层层接访”,靠实信访举报受理责任
制定出台《武山县纪检监察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对接待受理的信访举报问题实行“一抓到底,一办到底,一接到底”,信访举报件办理效率得到较大提升。
1.坚持领导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县纪委书记亲自负责抓信访举报工作,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会商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并坚持每月带头开展集中接访一次。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按照《制度》要求,执行群众来访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周接待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随时接待规定,靠实了责任,明确了要求,为高质量办理各类信访举报问题创造了条件。
2.划定接访范围,厘清受理权限。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受理,不属于纪检监察工作范畴的,如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经济纠纷等方面的问题,耐心做出解释说明,引导来访人员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有效预防了信访接待缺位、越位、错位现象的发生。
3.规范工作流程,分层解决问题。接访人员对所受理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属于县纪委办理的,提出办理意见,呈送分管或主管领导批示后进行直查快办;属于乡镇、部门纪委(纪检组)办理的,呈送分管或主管领导批示后转交督办;属于案件线索类问题的及时移交至县纪委信访室按线索处置“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5类方式进行统一管理;对重复信访的问题,原则上按首接负责人的意见办理,出现不同意见时报请分管、主管领导进行裁决。
4.执行首访负责,坚持直查快办。明确接访领导首次接待来访群众后,突出 “精、准、快、实”四个字,对线索明朗、案情单一、时间紧迫、易查易结的信访件,坚决进行直查快办;一时难以解决的,进行挂牌销号,跟踪督办;对需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积极主动进行联系,督促解决问题。上半年,共接收各类信访举报31件,已办结26件,给予适当处理20件,了解1件,5件正在办理,通过首访负责,有效提升了信访问题办结率。
三、落实“五办措施”,着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1.对信访投诉的一般性问题,一律逐条转办。安排工作人员每天实时关注《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政风行风在线”和“县委书记县长信箱”等投诉举报平台反映的问题,将问题下载打印,呈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阅示后,注明办理时限,分级、归口予以书面转办,督促相关部门办理答复。
2.对反映比较集中、普遍存在问题,一律集中交办。结合纪检监察“月例会”,将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和未办理的网民留言进行汇总,交由乡镇、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限期办理,有效靠实了投诉问题办理责任。近年来,召开《市委书记市长留言板》及政风行风在线网民留言督办会15次,集中交办问题186件,有效解决了行业乱收费、摊贩占路为市、物业管理不规范和环境卫生污染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3.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一律跟踪督办。对近年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金融行业吃拿卡要、电信行业收费不透明、教育乱收费特别是乱收补课费和教辅读物过多过滥、医疗行业收红包及机关服务态度差等的问题开展集中督办12次,跟踪督办7次,暗查暗访19次,下发专题通报7期,实名通报曝光处理9人,有效促进了部门行业作风转变提升。
4.对群众举报、新闻媒体及网络曝光的问题,一律直查快办。紧盯国内知名网站和点击率较高的论坛,设立舆情专员关注动态,收集信息,编发《重点舆情快报》14期,呈送相关领导参阅,为科学决策部署提供了重要依据。以“学习有益,采纳有用,澄清有误,抵制有害”为原则,针对网民反映民政局干部违反“八项规定”就餐问题,及时抽调人员调查核实,在发现反映问题失实后,要求民政局迅速回应,澄清事实,以正视听,及时将问题解决在了始发阶段。
5.对上级纪委批转及领导批示的问题,一律专门督办。对上级纪委和领导批示的重要投诉问题,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批示,县委办、政府办和纪委联合督办解决,问题办理结束后,由县纪委审核把关,上报问题办理情况,确保上级纪委和领导批示问题及时有效解决,通过专门督办,一些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占地补偿、教育政策落实方面的“老大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