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审计监督全覆盖
何敬忠 郑旭兵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审计监督要做到“如影随形”,全面覆盖,消除监督盲区和死角,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审计机关要坚决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在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把牢审计质量管控、加大审计成果运用等方面落实好审计监督全覆盖要求,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审计力量。
准确理解审计全覆盖的本质要求。在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时,要注重审计全覆盖形式与内容、数量与质量辩证统一。要对所有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审计监督权无一遗漏、无一例外,形成常态化震慑;同时,要兼顾质量和效率,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人员开展深度监督,形成实质性震慑。要坚持职责法定,明确审计权力边界,严格依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和方案,实施审计项目,处理处罚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考虑审计可利用资源与审计计划任务的匹配性,统筹审计时间、人员、任务、经费等审计要素,做好审计对象科学分类,采取“一托N”、联动式、嵌入式等组织方式,实现审计效果最大化。
把牢审计质量管控,不断提升监督质效。要以争创全国优秀审计项目为指引,加强审计全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跟踪,积极构建审计计划、项目实施、复核审理、督促整改“四位一体”的审计业务管理体系,打造环环相扣、互相制约的审计质量控制闭环。要深入学习审计法及相关法规,推动审计干部严格规范审计行为,依法依规复核审理,坚持审计取证见账、见物、见人,确保每一个问题、每一条移送问题线索都事实清、证据实、定性准。要不断健全完善审计工作制度,明确审计岗位职责,制定审计业务工作流程图、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加大审计成果运用,不断提升监督效能。要坚持把研究型审计作为必由之路,加强对审计成果的挖掘和提炼,对审计证据材料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反复研判、精准“画像”,做到观点鲜明、剖析透彻、支撑有力、建议具体。要将审计成果以审计综合报告、审计专报、审计要情等形式及时上报党委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推动审计整改,拓展审计成效,努力实现“审计一个单位、整改一个系统、规范一个行业”。要加强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推动党委、政府及各部门更加重视审计成果运用,将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和制定政策、拨付资金、要素保障、企业监管、风险化解的重要参考。(中国审计报2024年5月20日第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