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天水市召开全市政法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会议精神工作座谈交流会。根据会议安排,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耀明专题传达了11月6日在人民大会堂参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并介绍了受到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时的盛况。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红霞以《对接嵌入化矛盾 能动履职防风险》为题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近年来,天水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检察职能“嵌入”到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全过程,能动履职防范命案风险,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显著。
融合发力“控增量” 提升化解质效
一是主动对接,排查化解矛盾。根据市委政法委相关规定,实现检察机关与政法委“命案预警预测预防智能系统”双向对接,“嵌入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结合政法系统大走访、乡村振兴等专项工作,将可能引发命案发生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综治中心,录入智能预警系统进行重点排查,严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全市检察人员实地走访群众1370余户,结合案件办理排查矛盾纠纷380余件,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早化解、妥处理。
二是完善机制,压实信访责任。印发《天水市检察机关办理群众信访工作办法》,完善多部门联合接访机制,形成“大控申”格局,受理群众信访1500余件次,信访事项回复答复率均为100%。制定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工作方案,通过重点接访、带案下访推动信访矛盾化解,院领导接待来访300余件,着力推动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化解,做到“事心双解”。
三是前移关口,用好检察听证。将矛盾化解的重心和关口前移,积极开展简易听证、上门听证,创建以专业技术人才为“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干部等“N”种身份人员共同参与的“1+N听证”模式,公开听证评议案件1050余件,以能动履职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把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

精准处置“减存量” 促进案结事了
一是释法说理促成刑事和解。依法用足用好刑事和解、司法救助等制度,坚持诉源治理,着力促成矛盾纠纷化解,修复社会关系,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对民间纠纷、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检察机关主持调解并达成刑事和解470余件,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和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办案全程开展民事和解。将矛盾纠纷化解贯穿于民事检察工作始终,不断加强和规范民事检察和解及息诉工作。制定《民事检察“和解六式”工作办法》,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有利于修复关系的方式消弭纠纷,成功促进和解20余件。积极探索支持起诉案件、执行案件和解工作,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帮助当事人消除对立、修复受损社会关系。
三是建立机制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坚持诉讼监督和行政争议化解相结合,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优势,通过主持调解、引导当事人和解、配合法院调解等方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联合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健全提前介入化解争议机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10余件,使行政争议纠纷止于诉前。

协同联动“防变量” 解决急难愁盼
一是强化检察支持起诉保障特殊群体权益。与法院建立支持起诉协作配合机制,做实诉前沟通调解,诉后执行和解工作,化解群众忧心事,办理申请支持起诉案件290余件,为当事人追索工资、抚养费等720万余元。
二是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展老年人、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与民政、妇联等部门联合建立多项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障协作机制。秦州区院针对婚姻家庭问题“对症下药”,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落实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促进家庭和谐,减少社会矛盾。
三是做深司法救助及时纾困解难。与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妇联等单位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相互衔接机制,为120余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10余万元,开展心理疏导20余人次。建立线索互送、救助措施衔接、联合回访等制度,协同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线索排摸+法治宣传”多元治理模式,帮助因案致贫家庭重拾生活信心,切实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

能动履职“管源头” 助推社会治理
一是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释放司法善意。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律师值班制度的意见》,健全市、县两级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指定辩护及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覆盖率达到82.75%,检律合力参与矛盾调处,减少案件累诉风险。
二是做实风险评估预警,实现诉源同治。逐案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可能存在涉诉风险案件主动对接政法综治中心,做好预防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企业探索设立“枫桥式检察服务工作室”,搭建企业风险管理法律咨询智库平台,及时精准向企业推送经营风险提示,帮助企业堵漏建制,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预防刑事犯罪。通过送法进乡村、法治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两级检察机关选聘检察法治副校长139名,开展法治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1400余场次,覆盖人数达55.3万余人,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新闻来源:天水市检察院 转载:马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