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生态环境局、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对黑烟车辆进行公开曝光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2020年11月1日—30日全市机动车尾气抓拍系统抓拍的黑烟车辆(名单附后)信息予以曝光。请相关单位、机动车所有人严格按照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要求,于12月15日前,对黑烟车辆进行维修检测,确保达标排放;逾期未完成维修检测,再次驾驶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的,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依法进行处罚。
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黑烟车抓拍信息统计
(天水在线编辑:康翠霞)